您好,我的孩子5岁.在新疆哈密淖毛湖广汇能源集团培训中心门口发生意外事故,掉进门口的喷泉里死亡,喷泉水深1.6.左右,有警示标志,也有围栏,我们两口都在上班,当时孩子母亲在培训中心客房上班带着孩子,孩子在外面玩,发生意外后,公司说他们没有任何地方做的有问题,要么3万人道精神补偿,要么走法律程序,我们要了20万,他们一口回绝,我们平头老百姓,没有任何办法法,请问您他们做的对吗,我们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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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案件中,对方应该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准备相关的证据,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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