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的商铺租赁合同中甲方违约收房屋相关租金3%的违约金,每天计收;乙方违约收应交费用3%滞纳金成立吗?双方约定半年交一次房租,现乙方晚交42天下半年房租,并以全额交付的情况下,甲方要求乙方按约定在缴纳“半年房租总额*3%*42天”的滞纳金,并且滞纳金已超过半年房租总额,否则甲方要解除合同。 第一:双方的违约条款对等吗? 第二:一个是“违约金”、一个是“滞纳金”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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