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们您们好,我刚从GS1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离职,现在准备到UTC统一中国二维码注册管理认证中心工作。我想问问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和统一中国二维码注册管理认证中心只是有少部分业务存在竞争关系,大部分业务不完全存在竞争关系,那么这两家单位算不算是竞争对手?因为那时从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离职时和原单位签有声明,离职两年内不能到有业务竞争对手的单位就职。法律上怎么鉴定竞争关系?
回答数:789
回答数:3488好评数:408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2959 人今日律师解答 43873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