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婚前隐瞒精神病史,婚后怀孕初期精神分裂症复发,住院治疗两个多月,男方感觉女方用了很多种药对胎儿不好,怕胎儿不健康,就想把胎儿打掉,可女方父母坚持要保留胎儿,如果生下孩子有缺陷,不健康,孩子出生六个月后男方提出离婚,那孩子会判给谁呢?男方本来就不想让这孩子出生的。请问孩子判给谁?另一方要出抚养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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