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名下没有任何的资产,和女结婚,两人有两个孩子,一个是10岁,一个是2岁,居住的房子是男方父亲的,领证后在装修时女方拿了3万元,但没有证据说女方拿了3万元,没有收据。因女方不管不顾孩子一切问题,并且将近1年半没有回家,只是在偶尔的时候看看孩子,孩子的教育费以及生活费都是男方父母和男方支付的,现在男方要求离婚,女方要当初装修时的3万并且说离婚后不承担两个孩子的抚养费用,女方净身出户,但是本身男方名下没有任何的资产,所有的资产都是男方父亲的,房子是男方父亲的,两个人的共同财产也没有,请问,男方应该支付3万元吗?男方该怎么办?麻烦说的具体点,谢谢!
2018-04-25 1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