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我在小餐馆做了47天今天才把上个月的工资给我,我现在不想在这里做了老板说要等他找到人顶替我才可以走给工资,可我不想去做了能拿到这17天的工资吗?没有任何的合同就是口头上的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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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劳动合同,你可以行使劳动者的任意解除权,你可以拿回这17天工资,如果不给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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