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事情经过是这样子的,有一天下午我骑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正常驾驶,到某一公寓前面时,正好有电力施工,非机动车道停了两辆施工车,并且摆放了“前路施工,请绕行”提示牌,于是我就根据这个提示牌从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靠右行驶,就在我出去的那一瞬间,刚好与一位骑电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的女子相撞,造成了女生骨折,我本人膝盖擦伤。目前交警已经作出责任认定书,判我是主要责任,对方次要责任,对方也因此要求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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