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在单位工作时受伤了已经有3个月了,在受伤期间单位给我发了两个月的工资,受伤第三个月的工资没有发,说是用来抵押这3个以来的医疗高费用(单位认为费用高出了一般的费用,医疗费目前已给了),请问我该怎么办呢
回答数:541
这个是不合理的。只要是合理的医疗费,不给报销是不合理的。用工资抵扣更不行。不但给你医疗费,如果你受伤严重,还应该有伤残补助,医疗补助,就业补助等,轻的话,也该有护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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