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个大楼属于政府工程,业主单位属于当地农业局,前段时间江西连续暴雨十多天,大楼屋面卫生不好,下水管被塑料袋堵塞,排水太慢,屋面上积水导致房屋渗水,现业主单位要求我公司来维修,这房子2016年就已经竣工验收完成,合同上明确写到:防水保修期为一年。可业主单位百度了一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订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六条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双方约定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七条 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现在我们这种情况是按照合同法执行,还是这个国家规定呢
2019-08-01 1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