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女,今年12月15日,停车后在车上拿东西,车门碰到隔壁车辆,出现白色点,当时因弯腰拿东西并未发觉,当对方(50岁左右男士)下车找我时,我立刻道歉,但对方不依不饶,威胁不弄好,这事就完不了,并且动手拉扯我,因我感觉很屈辱,我情绪也激动了,哭了起来,但对方依旧放狠话,于是我叫了我爱人来现场。我爱人来后把他打了,头骨凹陷性骨折,没有后遗症,现对方要求我赔偿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我可不可以告他欺辱,威胁,并申请精神损失费。我想咨询一下,这事如何解决最为合理?万分感谢!
2019-01-12 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