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我想咨询一下,员工18年12月1签订公司一年制合同,到了19年12月1辞职不干,在职期间因身体不舒服有请过52天假,在请假期间就停止给发工资,说是回工作在发,要不就不给了。现在公司压这7月8月11月的工资没给发,合法吗?

2019-12-09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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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09 10:4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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