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十月二十五日下午两点左右,驾驶电动三轮车在信阳市外环路上,由东向西行驶,在离红绿灯距离一百米处,从右侧车道越过中间车道,向最左侧变道过程中,被后面的出租车撞翻,导致我父亲面部骨折。在欲变道之前,父亲曾让母亲往后看看,确定后方无车辆,才开始变道。现在交警队给我父亲划分个同责,是否合理?
回答数:30好评数:2
如果你觉得不合理,要在三天内申请复议的。所以先申请吧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5261 人今日律师解答 46890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