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致情况是结婚七年,无子女,男方主动提出离婚,夫妻婚后名下两套房,其中一套双方父母共同出资全款买的,男方家出70万,女方出50万,因为是回迁房目前没有房本,买房协议双方名字。另外一套房是女方申请的自住型商品房,房款133万,首付33万,首付双方父母出资,男方18万,女方15万,女方有稳定工作申请公积金贷款100万20年,已还贷两年,男方近三年没有稳定工作,如果离婚女方要自住房,全款房给男方,但女方要男方分担50万贷款,法律是否支持?
2018-05-15 10:31按照你所说的,这个分配方案还算合理,如果男方愿意接受,那么可以支持,如果男方不接受,那么他也要承担部分贷款,但是金额不一定是这么多,由法院通过计算得出具体数字
2018-05-15 10:4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