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内容

2019-07-10 17:29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第四十条第二款 对扣押的机动车驾驶证等物品、证件,作为证据使用的,应当随案移送,并制作随案移送清单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一份交人民检察院。对于实物不宜移送的,应当将其清单、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随案移送。待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依法作出处理。

2019-07-10 18:35:18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3501今日律师解答 49295

相关推荐
网络合约没签字能生效吗 1回答
您好,麻烦咨询一下:协议离婚了,房屋归男方所有,赔偿女方一定费用后不久,房产证才办,房贷未还清,银行要求必须属两个人的名字(办理贷款时时是两个人的名字,现在都是男方在还贷款),这样的房产证会不会影响男方对房子的所有权呢?拜托啦谢谢 1回答
妻子死后财产如何分配 1回答
你好、请问我跟男方没有结婚证、但是有一儿一女如果想分开、孩子应该怎么分 1回答
您好,建筑施工吊车租赁单位与施工总包单位签订的安全协议书不盖章有效吗? 1回答
你好,我是一个学生,在学校总有人欺负我,欠钱不还,还总是打我,骂我,而且打的都特别重 1回答
婚后买房不过户另一方是不是共有财产 1回答
银行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 把我的信用卡每笔消费都分期了 我每次都是最低还款 直到今年信用卡逾期了 最后我查账单尽然从本金9000变成了2万多 我想知道我还一年多的钱到哪里去了 银行这属不属于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1回答
松茸山承包合法吗谢谢 1回答
我想问下购买的景区交通。司机拒载。应该怎么给我们处理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