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厂里上班五年了,一直以来 1.厂里未与员工签订劳务合同。 2.由于是计件工资,加班节假日从无加班工资 3.未给予员工购买任何保险。 对于待遇薪资不满意,员工提出离职,并无一个月后离开工作岗位。 现在老板以技术工人必须三个月未由,故意拖欠工人最后一个月工资不给 请问,以上合理吗? 不合理的话,员工可以从几个方面维权? 私人小包装厂,水的很,员工没有工装,没有工牌,啥都没有,还现金发工资。 提交材料比较困难,该如何操作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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