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金合同纠纷3.18和房东签订租赁合同厦门万科云城,从4.1开始入住,押一付三交了1600*4=6400,当时约定房东把通往阳台的门和阳台隔断和雨棚4.10票弄好(这个是口头,没有写进合同),3.25房东告知,只有门4.10前可以弄好,隔断和雨棚需要万科统一时间弄,不知道什么时候完成。这和当初谈的不一样,要求退租,退还押金和房租。房东不肯,要求扣1600作为违约金。合同写明租赁期间违约要付一个月违约金,那么租赁都还没开始,这个违约金的说法是否不存在?我不同意扣1600,也不同意房东后来的建议扣押1000,房东交付实体与当初不符,我最后走法律程序,是否最终有胜算?立回可否18359741969
2018-03-25 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