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的QQ号被骗子盗号了,骗了我很多钱,在骗我的同时也骗了另一个人(B)骗子让我把我的支付宝收款码发给他,说是转钱给我,再让我以微信的形式转给他,但是骗子却把我的支付宝收款码发给了B,B把钱转给了我,我就以微信的形式发给了骗子,现在B起诉我,说我属于不当得利,要我把钱还给她。请问我的行为在法律上有没有构成不当得利?
回答数:28820好评数:849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3726 人今日律师解答 51544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