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今早5点左右,我开车在104国道,双向共四车道,中间绿化带,天黑。转弯处我停车,让车通行。然后开车起步。挂的爬坡档,我是工程车,速度很慢。由本车道转弯对向车道直行进入农村小路。车进入小道,后胎在人行道上。大概一米左右完全脱离人行道。两人驾驶一自助摩托车,撞到我车后轮胎人员受伤。人员颚骨粉碎性骨折,牙齿掉了3颗。共计花费8万元医疗费。这是重伤吗?连务工费什么的15万元。没钱赔偿,用坐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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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涉嫌交通肇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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