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想咨询一下 本人于8月中旬入职 10月初因为公司的原因导致身体出现问题离职 原公司实习期3个月 在职期间属于实习期 没有签订合同 原公司没有发九月份的工资 九月份的时候都是正常上班 中间因为家里有事请了几天假 店里负责人也是同意的 请问这种做法违法吗?通过什么方式可以要回这笔工资?谢谢!
回答数:1479
您好,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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