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爸爸在2018年11月02日 在绥化市青冈县加油站附近被一辆无牌的报废车撞了,当时昏迷不醒,被连夜送到医大一院,在icu观察三天三夜,最后结果是有外伤,肋骨骨折,脑淤血,出院后回家静养,当时当地交警队出警,根据监控视频,确定了嫌疑人,并到家抓人没抓到,交警队说这事小,人没在青冈不能抓人,这事就一直拖着,我们受害人该怎么办?怎么维权呢?求指教。如果起诉我们是祈诉谁呢?交警队还是嫌疑人?当时车里是两个人,那个女的还在家 为什么不抓那个女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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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警察抓人是刑事犯罪,但把人撞伤治疗属于民事赔偿,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起诉对象是肇事车辆的开车人及车里的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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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逃逸,对方全责。你可以找对方赔偿,对方驾驶报废车辆的话,是可以对他进行行政拘留的,这个拘留是需要,交警队有这个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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