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今年22岁,今天中午去一家常去的快餐店吃饭,快餐店养了一只猫,本人由于喜爱小动物,在等餐过程中抓住小猫并且抚摸,在放走小猫的时候不慎被小猫把手抓破,当时店老板带我到隔壁小诊所简单消毒,并说没什么问题。本人由于不放心,就去卫生疫苗防疫站打了狂犬疫苗1800元。没有通知店老板,现在想让他赔一半,他不愿意,去派出所调解也失败了,我想问一下饭店有责任吗,猫是放养的,我不能让他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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