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事业单位在编教师,2018年11月19日在学校受伤,当天诊断为前交叉韧带撕裂,转院后医生建议做手术需要花费四五万,但由于没人照顾和经济原因我到现在还没进行手术!学校只主动联系过我一次交材料,我于12月10日提交了各种认定资料,可是到今天为止一直没有任何结果,我现在停职在家还没有手术,我们单位有工伤保险,我应得的权益有哪些,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回答数:1057
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其工伤范围、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标准等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因此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人事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3119 人今日律师解答 45468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