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六十五岁于一女士同居生活二十年了同居期间购置了一套房产,女方提出用她女儿名字贷款买,因为一起生活我没多想就出了首付的百分之三十,后又还了三年房货,14年女方说自已开始还货款了,不用我还了当时买房全款164万应该首付50万,现在房升值了市场价五百多万了!由于生活中的一些予盾女方赶我离开家,住的是女方房子,我现在对所购房产有分割的权利吗?还有在12年时女方和她在银行工作的干女儿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

2019-10-02 01:57
2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00'18''
00'18''
2019-10-02 07:17:12
咨询我
00'10''
00'10''
2019-10-02 08:51:43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9475今日律师解答 49029

相关推荐
签订三年合同,公司在两月后被辞退,如何补偿 1回答
车子借给别人酒驾交警会通知车主吗 1回答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是什么意思 1回答
被告者已经道歉或赔偿 但原告者还辱骂被告 在法律上成罪吗 1回答
我请假,老板不同意怎么办 1回答
口头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1回答
快手拍唱国歌的段子违法吗 1回答
我想问一下离婚争取孩子和抚养权的事情 1回答
前50厘米盲区撞死人了责任划分 1回答
你好,在吗,你问问你几个问题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