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餐厅收银员,在9月14号辞职的,入职的时候没有签劳动合同,辞职也说可以不用写,在9月15号的时候方面问了一个股东,我提出能不能在9月30号的时候离职,商讨了一会说由于过节,让我做了10月5号就可以离职,工资在10月15号把35天的工资一起结算,但是就在前几天无意中又提起了,那个股东就不承认了,说是没有说过,说是当时跟我说的是要做到7号后离职,说的时候我就没同意,毕竟之前是说好了的,现在又变化,就这样不了了之,哪想,在今天,又说是主管家里有事,需要请假,如果他不能早点回来的话,我需要做到14号,如果不听的话,我上月加这个月的工资就不给了,做到14号的,工资是这个月发上月的,这个的15天需要下个月在发,只是我担心的就是,之前店里就有过拖欠工资的例子,有一个月,我的工资有拖欠了5天才给,有的同事甚至拖欠了10天,也有离职的同事,不知道什么原因,找要工资的时候,在微信问我老板在不在,老板说是发工资的事,叫我说不知道,说他没在店里,均有这些例子,我很不想继续在工作下去,也担心我的问题,不知道该要怎么办才好。
2018-10-03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