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五口人很早之前因为拆迁分了一套三居室,一套两居室,小区里面公示的居住人名字三居室是属于我父母还有我的,两居室是爷爷奶奶的,我父亲之后卖了家里的两居室,爷爷奶奶也并没有签过字,然后父亲又把三居室抵押出去贷高利贷了,当时我未成年,父亲拿了我的身份证复印件,我之后才知道房子被抵押出去了,现在别人上法院起诉了,这个抵押是有效的吗?如果法院要强制收房卖了房子还了贷款剩下的钱我们家能拿回来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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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父亲属于房屋所有权人,有权抵押房屋,抵押合同有效,拍卖房屋剩余的房款应当返还给您,但是高利贷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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