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年前离婚,判房子归我,补偿对方2万元,当月履行完。现在想卖掉房子(离婚前的房证)交易中心让提供汇款证明,时间太长已找不到,且联系不到对方及汇款的银行或邮局,请问有何方法能说服交易中心?当时的判决已过了十五年,时效已经过去了吧?

2020-01-03 22:25
1个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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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详细描述一下您的问题吧。
由法院判决书履行就行了
有法院判决书履行就行了
这个是各自履行各自的。
法院的判决可不是没有汇2万元,房子就不判给你的意思。
2020-01-03 22:2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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