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因与对方讨债拍摄取证过程中被抢过手机狠狠摔在地上并抢走,后偷偷塞给另一人,手机损毁严重。报警后警察到场那人把手机偷偷扔进垃圾桶被我和民警当场发现。现在是对方口供说是不小心把我手机拍地上了,现在民警调解的是要不赔我手机要不把对方拘留3天,我想咨询的是“拍”和“摔”的力度和性质能一样吗?我现在需要到什么机构来鉴定手机的损坏程度以及究竟是“拍”和“”摔”造成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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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若对方故意损坏财物,可以报警,警察不作为可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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