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6年生育一个女儿,和孩子父亲从2005年一直生活到2011年,期间由于孩子父亲不配合,未领取结婚证,孩子没有上户口,孩子父亲后再婚,在2013年抚养权给了孩子父亲,现在孩子父亲因为重大疾病想把抚养权给我,但是孩子除了出生证明上有我的名字,没有其他的证件证明孩子和我有法律上的关系,我要怎样合法的抚养孩子?
回答数:16
法律规定出生证就能作为你是他母亲的证据,让他亲生父亲出个出一个说明,将孩子的户口落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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