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三个月,已工作两个多月。公司未和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帮我交社保。可以仲裁吗?当初说工资3500等发工资的时候只有2500如何处理?
回答数:349
您好,可以仲裁,克扣工资可以向劳动局投诉举报。《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7条也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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