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以新开店装修名义向我借钱20000元,我通过微信转账给他(有微信转账记录),约定开年再还,随后无故不还,遂再次在电话中沟通(已进行电话录音)约定2019年4月初还钱,到期仍未还。期间电话(已进行电话录音)多次约定还款日期仍未还。朋友现在在湖南,本人现在在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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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你是可以起诉解决的,首先来说管辖的法院是其户籍所在地或者是经常居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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