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我老公手上承包了一笔400多万的资产,共7套房子,当时走的是资金桥,垫资方垫了200万进去,我老公也垫了30万,但我老公和垫资方之间没有签订协议。后来由于垫资方不愿意垫后续的200万了,导致资金链断了,我们就卖了其中一套房,这套房虽然做了收款公证,但垫资方并没有和房东签垫资协议,然后房东就自己收了房款,而房东把这钱回给了我老公,过了他的账,共103万,我老公回款给垫资方50万,自己回款30万,其余的钱是打关系的二十多万开销钱,有微信账单。这事之后,我老公找垫资方协商,垫资方垫后续费用,我老公再垫五十万,把房子处置完,过了年之后,垫资方又不同意了,说要我老公垫100万,老公拿不出,他自己就把剩下的5套房子处置掉了回了款。现在垫资方起诉了房东,由于房东没有和垫资方签垫资协议,我想请问一下,我老公跟房东回了这笔款,房东和我老公在法律层面合法么?还有法律是否会认可微信账单的消费,这些消费有证人可以出庭作证。
2018-10-17 1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