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带着几个工人在天津工地干活。有时候做天工。有时候做包工。这个工地以2.3元/平米的价格包给每个工人。10号下午6点工人下班了。其中一个工人想多干一会。这时候停电了。工人跑楼梯去看电。由于太心急滑倒了。把胳膊摔断了。这种情况我要付责任吗?付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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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不是雇主工资不是由你发放,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是工地承包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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