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女方,离异,在2018年11月底认识一离异男性,两人都有好感,之后他以做生意的名义先后向我借了八万元整!也写了借条,之后2019年5月份我发现他另外还有一女人,然后我们分手了!借条上写好限7月底还钱的,但现在已经知道他没有能力还钱,他家人都不管他了,他的征信是黑名单,请问律师,我的钱是不是拿不回来了?我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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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起诉。等法院判决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征信黑名单说明他之前有败诉没履行的官司,你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会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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