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女方无结婚手续,但已经生了孩子,生活期间我花费交她十万块,但其中有两万块钱,要抚养权,作为是补偿她的,我有条件要她给我小孩抚养费吗?和剩下的钱能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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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钱是交往期间给她的,应该属于赠与,不大可能要回来。孩子的抚养费可以要求她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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