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温州鞋都三期骊人鞋业打工5月末做了几天6月做半月因为要看医生所以不方,请求了口头辞职差不多一个礼拜等招到了人经过同意才离厂,本来有计件工资的才保底百分之七十结帐,算下来只有正常工资的百分之五十不到,厂里做了几分帐这样做合理吗,没签合同,另外的工资有权拿回吗,谢谢请回答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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