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9年5月份买了一处房子是对方2018年7月份购买的房产,我付首付20万给他买房,在房产局设押了50万抵押权证,到2021年7月份过户,期间的房租我收到过户时我给他余款,如果到时没有能力买房的话就不过户,他把20万加上利息返还给我,或者2021年7月份之前我找到第三方买他房,他会全程配合交易,高于我们当初签定买房的房款归我,(目前他还欠银行房贷没有还清)刚刚查到了对方已经死亡,我如何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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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由于对方死亡,合同可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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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这种情况只能起诉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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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起诉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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