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律师,你好!我是湖北黄冈某县一事业单位职工,2000年6月参加工作,2008年转正为正式职工,并在单位2008年统一为职工办理保险时参加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保险,并缴纳五险一金,2017年在人事局的人事档案清查中发现档案存在问题,手续不齐全且不正规,此后人事局以此为由,拒绝对全单位所有职工的工资进行正常调级,上级主管部门及单位多次与人事局沟通调解均无结果,人事局不予承认我为单位正式职工,要求从工资调级表上去除我的名字才能给其他人调级,而单位因考虑其他人的合法权益也决定将我从工资表上去除。我想问一下,有什么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劳动仲裁是否适用机关事业单位?
2019-06-10 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