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们,你们好。我想咨询的是,我在本月的7号吧在网上借了1000元贷款,期限是7天,实际到账是805。。已经逾期了2天。他们就把我的身份证和我的照合成写了公告,说我诈骗,消失之类的。。还要把这个发给我的家人和朋友。。我想说他们这么做合理吗?而且我觉得利息也很高。。
回答数:2057
您好,对于借款金额,不得在给与之前进行预先扣除,按照实际到手的金额计算利息。一般情况下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
回答数:1993
首先,对于债权债务纠纷,本金与合法利息部分,您本人是有还款的义务;其次,对方短信,电话骚扰的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您可以和对方协商还款问题,或者直接向当地的公安机关报警处理;警方不予理会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的贷款公司停止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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