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发放的条件决定了哪些人员享有年终奖,但是,常年在单位工作的员工,应当享有获得年终奖的权利。
现在的情况就是,她说我年前说不来了就给我处理的离职状态,说辞职了不发年终奖,据我了解的,有比我先离开的明年也不来的发了年终奖,所以按照法律我是否应该得到公司的年终奖呢?
从你说的情况看,单位应当给你发年终奖,跟他们据理力争。
和人事行政的经理争论过了,她开始怼我说我跟多人说过不来了说我现在无理取闹,对公司不尊重什么的,我直接的上司表示他管不了这个
我想问一个问题,就算我是在一月八号自己主动辞职,三十一号年终奖我是有权益的吗,还是说公司说辞职没有就没有?
公司的做法是不对的,你应当有年终奖,至少你应当的年终奖的大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