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2018年12月30号举办了一场“中医经脉清淤提取术”交流会,我们证照齐全。只是没有向当地公安报备,会议开始不到半小时会场门口来了一位年轻姑娘什么话也没说就走了,她找到会场保安部门领导说我们在骗人搞传销随后打110报警,当时警察来到现场对我们进行了调查,结果是我们没有报备会议只好终止。当时这位姑娘在会议主席台大声宣扬我们骗人搞传销,引起了民愤好多人都质凝她,“你家里有人受害了或者是受骗了”,她的回答是“没有”。我们为了筹备这场百人会议前期作了很多工作,并且总公司不远千里派来了讲师团队,只因这位姑娘的一个诬告诬陷导致我们工作前功尽弃,并且造成了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请问律师我们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2019-01-04 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