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因为出差,被安排在公司预定的酒店,在卫生间的洗漱池洗脚的时候,洗漱池突然破裂跌落,割伤我的脚的跟筋,当晚酒店送去医院,交了第一笔钱后就不管了,后面的住院治疗费用都是我自己交的,也耽误了我三个月无法上班,我想请问,1.我这个情况算不算工伤?2.酒店是否应该赔付所有医院的费用以及误工费?3.我应该直接起诉公司还是酒店?4.我是否要做伤残鉴定,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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