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青岛市黄岛区的,想找您咨询有关问题。我父亲是家中的长子,在家里务农,我三叔是教师,1994年因工作原因家里的种植地不种了,让我父亲种,1997年胶南市和村委与各户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我家里有5人,三叔家有3人共8人的土地,当时是我父亲签订的合同,承包费和农业税都是我父亲交的,2013年土地征用,赔偿费该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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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首先要看土地的合法使用权是谁,一般有土地证,可以证明来要求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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