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与前男友于今年6月在海虞南路16号纽约纽约婚纱摄影预定200元定金,7月店员告知有新的活动,我们于7月26日到店付清婚纱套餐剩余的6469.8元。与店家预定的是10月3号的婚纱摄影。八月份我与男友因房子等琐事分手,自然也就不会拍预定的婚纱照了。我于8月28日下午七点到店找店长商谈退款事宜,店长提出三点解决方案:第一是五年内保留,第二是转让给其他人,第三是扣除30%的违约金。但是我们当初签约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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