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租代购一辆车,从签协议当日到目前一共付款112万,在无任何租金逾期的情况下车被偷偷开走,对方以办理相关协议时离婚证和房产证是假的为由拒不还车,合同中也不存在这个属违约行为,签协议时所有手继都按办理此业务的人要求提供的,请问这个要怎么起诉这家公司,刚才打错字了
起诉公司,要求还车,或要求等价赔偿。也可以以被盗为由报警处理
我想问,这家公司有权以当时提交的资料不合格为由扣车不还,已付的钱也不还吗?资料不合格他们审核放贷时为什么不直接拒绝
那是不是办理贷款时提供的资料不正常不能成为他们扣车的理由,拒不还车,也不还钱,也不存在合同上的违约行为,只是他们单方面的说词,办理合同时所需证明资料也都是该公司人员要求我们这样提供的,在合同成立后就以合同中的条例执行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