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进公司时签了一份劳动合同,上面注明试用期为三个月(2018年11月30至2019年2月28号)。签第2份合同则无试用期〈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问:我做到下月25号提前3天告知公司后可办理辞职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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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您还在试用期的话,提前三天告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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