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是这样的,我是四川籍考生,但随父母在贵州读书。今年高四在贵州一所学校补习,我到学校对班主任言明回四川参加高考,当时老师未表示收取除学费以外费用,并未告知我要收取其他费用,但到学期过半班主任以我不在该学校参加高考为由收取额外3000元费用。我想问下这种情况能否维护个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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