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城固县文川河治理水污染绿化施工人,2019年2月23日开工,同年4月十日结束工期,五月初花开了,环保局工作人员也确认了,七八月河里涨水,冲毁了花草,现在工人工资才给了一半,当时合同上写了自然灾害和我种植方没关系,市环保局局长吩咐县局处理,县局领导催促第一承办方,人家不理,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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