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辆电动车相撞,对方驾驶人为80岁老人,造成腿部小腿骨折,我方人员没事,我方当天送到医院,做了检查住院,刚开始大夫看了说是消肿后打石膏固定回家修养,第二天对方提出私了,达成协议,我方出住院费用,石膏打完回家静养再给对方五千元,完事。现在住院半月,医院提出不能打石膏需要做手术加钢板固定,住院费用,已超出原本预期。现在能不能报警请求帮助?划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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