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合同是一年 但是我没有租满一年只租了两个月 他合同上写的是不租满一年押金不予退还 我付了三个月的房租只住了两个月他说连房租都不能不给退
这个无非就是按照合同约定你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但是剩余的这个租金是要退给你的
它上面是写乙方不按约定交付租金或未达到解除合同时按每日支付30元 但是他的合同上也写了说。甲方如果要收房回去的话。会退给我租金但是我提前退租的话他就不给租金跟押金。那这应该怎么办我感觉他这个是霸王条款
这个租金和押金都是要退的,这个是一个不公平的合同条款,可以选择向法院来起诉处理的
他这边是民房 然后他后面还有乙方未租满6个月则乙方所缴纳的押金不给予退还 主要我现在感觉没理因为我一开始说是要长租的 然后我现在因为我这边单位提供了宿舍不租他这边的房子了。所以从法律的角度你觉得我能要回这笔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