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一个员工薪资,该员工提交了劳动仲裁,同时我作为证人,证明了该员工在公司的工作情况。但公司以我作为证人的理由,也拖欠我的工资不给,请问,公司的理由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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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是违反劳动法规定的。公司不能以此理由拖欠工资。建议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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